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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1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换证时间
  1、我市资质换证申请受理时间从2016年2月1日开始。其中,涉及住建部、省住建厅负责换证的,我市于2016年6月3日起停止受理;不涉及住建部、省住建厅负责换证的,于2016年6月18日起停止受理。
  2、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二、办理程序
  (一)市建设规划局负责核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建筑业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同意后,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随文一并报市建设规划局。
  3、我局核对同意后汇总上报省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建筑业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同意后,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随文一并报市建设规划局。
  3、我局将在九江建设网(www.jxjst.gov.cn)对换证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公告发布后,收齐需换证所辖企业全部原资质证书,到我局统一换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材料要求
  1、我市建筑业企业除按赣建审批〔2015〕130号文件准备相应材料外,还应如实填写九江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提供电子版文件(EXCEL格式)。
  2、建筑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审批部门分别准备材料。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一式三份;由省住建厅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一式两份;由我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一份。如专业同时涉及市政类和非市政类,需增加材料一份。
  3、除九江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外,其它材料均应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1、市建设规划局核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3日,11-13日,21-23日。
  2、市建设规划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受理时间为每月6-8日,16-18日,26-28日。
  五、其它要求
  1、本次资质换证为简易换证,企业应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
  2、企业应根据长期发展的需要,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尽快达到各项指标条件,以满足资质动态核查的要求。
  3、换证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我局建筑监管科联系,联系电话8582260。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九建建〔2015〕40号)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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